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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 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 郑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统一格式的《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本单位主管领导、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
- 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 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加盖公章)
- 单位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 网站网页基本情况,网页栏目设置与变更及栏目负责人的情况
- 提供服务或开办栏目的种类,重点说明新闻、交互式栏目、邮件服务、搜索引擎等情况;针对各种服务类型制定的安全保护制度及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
-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性网站需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经营性网站需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建立网站用途及栏目说明性文件(加盖公章)
-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还必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信息服务单位,还必须提交使用本单位虚拟主机的所有用户的基本情况,包括URL、负责人、联系方式
- 系统维护权落于外地,服务器托管于郑州的网站,还必须提交其系统维护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 关于安装安全审计产品的证明(安全产品应符合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相关标准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8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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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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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统一格式的《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本单位主管领导、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
- 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 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加盖公章)
- 单位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 单位IP分配、使用和变更情况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4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互联网公用账号登记制度、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 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交互式栏目必须有的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网络安全日志审计、防病毒黑客攻击措施等)
- 本单位所有托管主机服务用户的基本情况,包括网站相关资料、负责人信息、联系方式等
- 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关于安装安全审计产品的证明(安全产品应符合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相关标准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8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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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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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统一格式的《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本单位主管领导、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
- 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 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加盖公章)
- 本单位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 本单位IP分配、使用和变更情况
- 本单位接入方式的使用、新增和变更情况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4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互联网公用账号登记制度、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 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交互式栏目必须有的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网络安全日志审计、防病毒黑客攻击措施等)
- 本单位服务用户的注册登记、使用和变更情况(包括固定IP用户、动态IP用户、托管主机用户)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关于安装安全审计产品的证明(安全产品应符合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相关标准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8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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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互联网联网单位用户(无网站)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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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个人联网用户(有网站)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个人联网用户(有网站)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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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统一格式的《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 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
- 个人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 经营性网站需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经营性网站需提交建立网站用途及栏目说明性文件(加盖公章)
-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还必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信息服务,还必须提交使用本虚拟主机的所有用户的基本情况,包括URL、负责人、联系方式
- 系统维护权落于外地,服务器托管于郑州的网站,还必须提交其系统维护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
- 关于安装安全审计产品的证明(安全产品应符合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相关标准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8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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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
- 郑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统一格式的《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本单位主管领导、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
- 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 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加盖公章)
-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上网人员登记制度、技术巡查制度、对上网人员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制止制度等)
-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包括:网络安全日志审计、防病毒黑客攻击措施等)
- 技术支持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技术支持类型等
- 单位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 本单位场地结构图(标明电脑位置编号与IP对应情况)
- 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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